價值、原則、標準及行為規範

公司治理政策與方針

為確保相關機構和個人的權責相符,我們了解在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和組織組成的透明度更顯重要。本公司落實公司治理的最終目標是保證股東 及利害關係人的利益最大化,透過經營團隊的監督與制衡制度,合理界定和配置全體股東、營運團隊、利害關係人的權利與責任關係。 我們揭露本公司最高治理機構的設立與組成,並且也確保最高治理團隊的決策,以符合捷迅股份有限公司的營運宗旨,包括經濟、環境和社會各項主題。

捷迅股份有限公司結構組織圖

董事會成員

捷迅股份有限公司設有 9 名董事,其中 3 席為獨立董事,席次占比 33.33%。110 年董事會共計召開 8 次,整體董事出席率為 96%。董事會成員具備專業知識與豐富企業治理經驗,並且廣泛參考國際趨勢報告,持續提升在環境、社會及經濟主題上的知識。為即時掌握全球風險趨勢、增進風險應變能力,捷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積極參與進修,110 年董事會總計進修時數 54 小時 ,平均每人進修 6 小時。同時,獨立董事另組成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董事所有成員遴選均採提名制辦理,除了專業能力之外,亦重視其董事成員的行為操守以及道德聲譽。同時,董事會注重多元平等、年齡層、族群的聲音,董事會設置,41~50 歲董事 1 名、51~60 歲董事 2 名、61~70 歲以上董事 6 名,海外董事 3 名 ( 美國、上海、香港 ),台灣董事 6 名。董事會於 109 年 6 月改選,任期 112 年至 6 年 17 月屆滿。獨立董事候選人亦需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相關專業資格、獨立性認定及兼職限制的規定。達到妥善規劃企業創新發展策略、有效監督、維護股東權益並強化公司治理。

捷迅股份有限公司多元董事會成員

董事長
顧城明
董事
孫鋼銀
董事
李家榮
董事
顧陽明
董事
周也為
董事
林世俊
董事
黃永芳
董事
蔡榮凱
董事
呂財益

本公司治理結構

捷迅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和薪資報酬委員會。管理單位定期對風險事項予以評估及檢討,由總經理彙整重大風險事項後向董事會報告。對於經營管理的過程中,對於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預防與控管,並制定相關預警措施。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主要職權在執行企業風險控管。係由股東常會選任 3 名獨立董事,並由這 3 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開會 1 次,執行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以及管控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

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針對高階經營團隊的酬金及員工酬勞提撥比率予以評估和審查。委員會已制定「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表。請見本公司《110 年度捷迅股份有限公司年報》。委員會針對管理階層團隊個人的能力、對公司的貢獻度和績效表現,評估並審查其薪資及獎酬的合理性,有效的掌握人才流失的風險。

社會責任推動小組

依據《捷迅股份有限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由跨部門人員組成推動小組的方式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單位,由總經理室負責社會責任推動與執行績效。想瞭解更多公司治理架構與各部門業務執掌,請前往我們的官方網站,下載並閱讀《110 年度捷迅股份有限公司年報》。